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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职业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的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8-06 09:41

   时间: 2014-11-28 16:40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桂教职成〔2014〕26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培训职业教育管理人员了解职业教育新理念和新要求,把握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提升职业教育管理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区职业教育管理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 培训人员

  (一)参加集中培训人员。

  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领导1名、各高等职业学院校长1名、各中职学校校长1名(包括区直、市直、县级中职学校。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所属市、县中职学校)。

 

  (二)参加视频会议远程培训人员。

  各设区市教育局全体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职成科全体人员、各县(市)教育局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和职成股全体人员、各中、高职学校领导班子(参加集中培训除外)。其他参加视频会议远程培训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二、培训地点及时间

  培训拟定于2014年8月23日-25日在南宁(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培训内容

  (一)专家专题讲座报告(具体题目以正式通知为准)。

  1.部领导就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专题讲座。

  2.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就学习贯彻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作专题报告。

  3.江苏省专家就中、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办学、管理等内容作专题讲座。

 

  (二)学习讨论和交流发言。培训人员就专家专题讲座报告进行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并做交流发言。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视频会议远程培训结合方式进行。在南宁设集中培训主会场,各设区市教育局、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院设视频会议分会场。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好工作、休假计划,落实好参加培训人员。

  (二)培训具体要求和日程安排将以正式通知为准,请各单位注意查收我厅正式通知并及时做出安排。

  (三)各视频会议分会场及时检查和调试网络设备,做好培训会议前的准备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李春鹏,联系电话:0771—5815182。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