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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桂教职成〔2014〕3号
各有关市教育局,区直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同意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校等14所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电子技术应用”等30个专业;同意武鸣县职业技术学校等35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美发与形象设计”等60个专业备案。
各有关市教育局、区直有关学校办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新增设专业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专业设置条件。学校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认真修订新增设专业教学计划,充实专业师资力量,完善专业实训设备、设施;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做好专业设置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工作,努力提高专业办学质量,办出专业特色。
具有专业设置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基本学制3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学制1年。
附件:1.2014年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增设专业一览表
2.2014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备案专业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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