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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4-07-15 07:41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2013年12月30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决定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含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其中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

  为指导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做好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我中心将将组织专家重点指导获得广西第五、六、七、八届中职教改成果一等奖和具有广西特色二等奖获奖项目编报推荐材料。请有关学校于2014年1月22日前向我中心反馈申报意向(联系人:黄艳芳;手机号码:15177195228);并请于2月20日前提交《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发至:zzjgzx@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尹晓杰;联系电话:0771-3908851;手机号码:15978172985;传真:0771-3121214。通讯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530001。

  各种需填报表格请到中职教改中心公共邮箱下载:zzpx8851@163.com,密码:123456a。

  附件:《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


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