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职成〔2014〕31号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增设5学年一贯制合作办学点的请示》(桂体专校〔2014〕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在北海市业余体校、百色民族体育中学、宾阳县业余体校设立合作办学点,共同举办经我厅备案的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其中,前2学年在上述3个合作办学点教授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后3学年在你校本部教授高等职业教育课程。
二、请你校按照我厅《关于加快发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桂教〔2012〕5号)有关规定,与合作办学单位共同制定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并将人才培养方案及实施情况报我厅备案。
三、请你校加强合作办学规范管理,做好招生、学籍、资助、教学以及分段升学、学生管理等方面工作,切实保障合作举办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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