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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2014年)广西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教改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1-26 18:02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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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桂教办〔2014〕19号


各市教育局,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广西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教改成果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申报
  (一)成果内容。
  第八届广西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教改成果奖励工作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成果应能够针对目前中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具体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推荐成果应为2010年以来经自治区教育厅正式立项、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成效并已经结题的项目。
  2.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即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申报教改成果数量: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每校申报不超过5个;自治区示范特色建设校每校申报不超过3个;其他职校可申报2个。

  (三)成果形式。
  优秀教改成果奖的主要形式为有关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类教材,含课程学习工作页、实训教学指导书等)、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教改成果需提交的材料:
  1.《第八届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评奖申报书》及其附件一式五份。
  2.上报的书面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第八届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评奖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五)申报材料的报送。
  区直学校可直接将申报材料上报,其它学校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市教育教育局盖章同意后,由市教育教育局汇总统一上报。上报材料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务必于2014年2月15日前报送到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电子文档发至:zzjgzx@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评选
  我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优秀教改成果的评定。专家组采用审阅申报材料、实地抽查核实、无计名投票等形式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凡获得过广西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改革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三、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表彰
  对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获奖成果我厅将行文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在此基础上,鼓励各有关办学主管部门及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特别优秀的教改成果奖,将推荐参加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比。

  四、其它事项
  (一)第八届广西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教改成果评审的其它工作要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详见桂教职成〔2003〕40号)执行。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广西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尹晓杰;联系电话:0771—3908851,15978172985;传真:0771—3121214。通讯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李春鹏;联系电话:0771—5815182。

  附件:1.第八届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评奖申报书
   2.第八届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推荐排序汇总表
   3.第八届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评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