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职成〔2011〕11号 本文来自广西八桂职教网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1年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学校基本条件
详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附件1)。
二、项目学校的申报
(一)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职成〔2010〕9号文精神,对照项目学校基本条件,认真做好本市项目学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材料上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需于4月15日前向我厅上报2011年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推荐报告(区直学校如需申报,需由办学行政管理部门向我厅开具推荐函),附件包含以下材料(电子文档和4份纸质)。
1.推荐学校填写的2011年《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全面反映推荐学校办学条件和总体改革发展情况的视频资料(内容分两项表述:一是办学条件;二是总体改革发展情况,两项长度均不超过20分钟);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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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中等职业学校 建设 项目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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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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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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