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办〔2011〕196号 广西八桂职教网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经研究,2011年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审核验印工作定于2011年6月6日至8月5日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须提供的材料
(一)提供本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原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对象必须是经我厅审批录取入学,取得正式学籍,思想品德合格,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习和毕业设计)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学生。
(二)填写《广西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核(成绩与操行)与证书验印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要求用A3纸打印,计算机制表,学生姓名及顺序要求与《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相一致。
(三)填写《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信息更正表》(附件2),要求用A4纸打印,计算机制表。更正学生信息在验印期间同时办理。学生信息更正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四)毕业班总结。毕业班总结要求全面反映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含思想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课时安排、教学质量、实习、技能考核、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并附上专业教学进程表。 code by Danger
(五)所有毕业生《学生手册》。《学生手册》的内容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
(六)毕业生在校各学期考试考核的原始成绩单。
二、填写毕业证书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关于启用新版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通知》(桂教职成〔2009〕88号)执行。
三、填写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毕业证书验印回执(附件3)并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我厅将按照各校的申请情况,在广西八桂职教网上公布各校具体办理时间。未按规定时间申报回执和办理秋季毕业证书验印的,将安排在2012年1月办理春季毕业证书时办理。
四、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学校,先到本市教育局初审,由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秋季毕业生资格(成绩与操行)与证书验印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后送我厅终审。
五、验印地点:南宁市竹溪路69号广西教育厅大楼。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李俊才,联系电话,0771-5815173, 0771-5815180(兼传真)。
附件:1. 2011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核(成绩与操行)与证书验印登记表
2.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信息更正表
3. 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毕业证书验印回执 ep12.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 日
copyright yilong
Copyright © 2022 广西商贸技师学院 版权所有. 桂ICP备08002298号
校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3号(大岭校区)/广西南宁市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3号(明阳校区)
邮编:530007 电话:0771-3215860(招生电话)/0771-3213263(校办公室)
信息与网络服务中心维护 管理员信箱:admin#gxsm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