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职成〔2011〕43号
南宁市教育局、桂林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桂政发〔2010〕43号)精神,推进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试点项目的实施,经推荐、遴选,现确定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横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桂林市卫生学校、桂林市财贸管理中等专业学校、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全州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10所学校为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试点项目学校。
各有关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统筹领导,开展跟踪调研,定期评估,对试点学校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确保本市试点工作稳步整体推进。各试点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与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试点工作时间至2012年底。 易龙好,好易龙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p1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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