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技工院校中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2]1227号)和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由各科室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学校临时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推荐黄红波同志参加自治区技工院校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推荐韦绍春同志参加自治区技工院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推荐陈煜、冯永章、陆菲菲三位同志参加南宁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推荐黄碧华、李海玲两位同志参加南宁市技工院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8月4 日至2012年8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果对上述同志有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用书面材料向学校办公室(0771--3213263)反映。如实反映有关情况的受法律保护。
广西商贸技工学校
二O一二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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