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重点技校评估细则的要求,专业课教师必须定期参加生产实践,每人每两年下企业实践不少于两个月,下企业人数不能低于80%。教务科因此制定了2009—2012年专业课教师参加生产实践计划,请有关任课教师按时完成以下资料:
1、请任课教师根据《2009—2012年专业课教师参加生产实践情况记录》编排填写《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申请表》、《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鉴定表》,每下一次企业填写一份表格。
2、每下一次企业写一篇实践总结,要根据实践内容来写,要跟据自己的情况及所下的企业资料来完成。
3、所属教研组、职务、职称均按照下企业时的个人信息资料填写。
4、以上相关表格、企业资料请到学校网站www.gxsmjx.com下载,直接填写,5月20日前发到教务科邮箱Gxsmjxjwk@163.com。再由教务科打印后给各教研组长、教务科科长、主管副校长签字盖章。
谢谢全体任课教师的协助!
教务科
2012年5月9日
上一篇:无
下一篇:学校申重,我们应该怎么做?Copyright © 2022 广西商贸技师学院 版权所有. 桂ICP备08002298号
校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3号(大岭校区)/广西南宁市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3号(明阳校区)
邮编:530007 电话:0771-3215860(招生电话)/0771-3213263(校办公室)
信息与网络服务中心维护 管理员信箱:admin#gxsmjx.com